联系客服

301086 深市 鸿富瀚


首页 公告 鸿富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二级筛选:

鸿富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9-28

鸿富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

  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龙岗大道 8288 号大运软件小镇 27 栋 5 层 5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股票数量为 1,500.00 万股,公开发行的
发行股数                    新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不涉及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96.66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板块                  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6,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9 月 28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一、备查文件”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与“(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三、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直接客户主要为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如富士康、鹏鼎控股、南昌欧菲等,最终应用于苹果、微软、亚马逊、华为、小米等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由于下游品牌集中度较高,因此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0.83%、90.74%及
91.04%,其中对富士康集团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9.63%、36.65%及 34.78%,对鹏鼎控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24%、35.94%及40.16%,整体集中度较高。此外,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功能性器件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终端的销售收入占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8.74%、78.33%和 75.49%,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10%、58.04%和 59.34%;发行人通过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向苹果供应功能性器件的销售收入占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56%、61.33%、54.42%,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34%、45.45%、42.78%,单一终端品牌商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对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如果公司未能持续满足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的功能性器件、自动化设备等产品需求,或出现产品质量、产能保障的问题,导致其在未来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而公司又未能通过持续开拓新的客户降低客户集中度,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的功能性器件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终端产品的比重较高,如果未来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主要客户被苹果取消供应商资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基地,在全球消费电子行业拥有重要地位,消费电子行业整体规模持续扩大,推动了我国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持续发展。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企业在不同的细分市场、销售区域和终端客户拥有各自的竞争优势,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式加强市场业务拓展。公司下游
客户目前主要为 FPC 及屏幕等组件生产商,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3,565.77 万元、43,663.09 万元、63,969.02 万元,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同时,由于下游市场需求较大,具备相关技术及生产能力的企业不断加入到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竞争实力与研发能力,有效应对客户的需求变化,则公司将面临现有客户的订单份额下降,价格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利润率下降的风险。


    (三)技术及产品开发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技术创新不断涌现,产品的集成度、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对功能性器件生产企业的配套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工艺水平、产品品质可靠性及快速供货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对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不能满足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技术路线和产品定位未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新技术、产品不能得到客户认可等,可能无法取得新项目,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不能及时供应的风险

  原材料直接影响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性能与功能,材料成本是公司产品主要的成本组成部分。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胶带、保护膜、光学膜、泡棉、离型材料及自动化设备组件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1.18%、66.10%和 65.08%。因此,原材料价格上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在其他风险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假设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 10%,按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的金额测算,毛利率在报告期各期分别下降 4.29%、3.79%和 3.76%。同时,若主要原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也会影响产品的正常生产及销售,进而影响公司对客户的供货保障能力。

  此外,公司部分原材料为进口产品,如因疫情、国际贸易摩擦等外部因素影响,造成原材料短缺,则也会造成公司部分产品生产停滞、无法保障客户供应,进而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产能及规模扩大后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公司目前的产能利用趋于饱和状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人员、经营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市场开发与维护、生产组织效率、内部控制、人员管理、运营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可能导致公司管理效率下降、经营风险上升。

    (六)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7,251.92 万元、15,451.05 万元及
25,782.1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3.65%、56.52%及 58.68%。

  如果公司客户未来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技术更新及国家宏观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可能延长,坏账风险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7.16%、41.20%及 40.74%,报告期内呈现一定的波动。公司毛利率水平受下游消费电子终端及制造产业链的发展状况、客户结构、产品结构及生命周期、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工艺要求、规模效应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八)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于境外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32.58 万元、320.31 万元
和 248.3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67%、0.72%和 0.38%,占比较低,目前国际贸易摩擦尚未对发行人在境外的收入造成显著不利影响。但发行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的最终客户为苹果、微软、亚马逊等消费电子厂商,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继续升级、国际贸易环境恶化,导致最终客户产品销售受到限制,关键原材料供应出现短缺,或制造及供应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九)终端品牌客户供应链向境外转移风险

    近年来,为应对国内人工成本上涨、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部分组件生产商、制造服务商客户在越南、印度等东南亚国家建厂,将部分国内业务转移至海外工厂,可能导致境内功能性器件需求下降。如发行人未能及时跟进相关客户的境外产业布局,或境外配套服务能力未能达到客户要求,可能将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租赁集体用地房产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深圳龙华区、宝安区等地分别租赁集体用
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公司租赁的集体用地房产存在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风险,未来存在被要求搬迁或其他无法继续使用该房产的风险。相关房产主要用于发行人自动化设备业务的生产经营及松岗分公司的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