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1年11月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润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3,204,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890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3,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8876%。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34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33,204,3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204,3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该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33,203,8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203,898股,反对50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鑫、刘品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