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律师工作报告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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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引言......4
第二部分 正文......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1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12
三、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17
四、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19
五、发行人的设立......25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31
七、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41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67
九、发行人的业务......93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00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32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48
十三、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57
十四、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158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61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65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170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176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185
二十、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189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190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195
二十三、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195
二十四、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210
二十五、结论意见......217
第三部分 签署页......218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律师工作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本次发行上市、 指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本次发行并上市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久盛电 指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气、公司
久盛有限 指 湖州久盛电气有限公司,曾用名“久盛(湖州)电气有限公
司”,系发行人的前身
久盛交联 指 浙江久盛交联电缆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交联电缆有限公
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交联辐照 指 浙江交联辐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交联辐照材
料有限公司”,系持有久盛交联 30%股权的股东
久盛科技 指 久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曾系久
盛有限的股东,已于 2011 年注销
迪科投资 指 湖州迪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州迪科电气有限公
司”,系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融祥投资 指 湖州融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之股东
通光集团 指 通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股东
迪信实业 指 湖州迪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迪科投资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 指 纳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相关主体
司
申报基准日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申报基准日的期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2012 年 7 月由国浩律师集团(杭
州)事务所更名而来,系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律师
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次发行上市的主承销商和保荐
机构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进行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发起人协议》 指 《关于变更设立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
《证券法》 指 经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经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当时有效之《公 指 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时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司法》
《创业板注册管 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理办法》 指 员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
《 编 报 规 则 12 中国证监会于 2001 年 3 月 1 日发布的证监发[2001]37 号《公
号》 指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新股发行改革 指 中国证监会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证监会公告[2013]42
意见》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现行有效的《久盛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
《章程指引》 指 理委员会公告[2019]10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
决定》修改后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深证上
《上市规则》 指 [2020]500 号《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修改后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截至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最终经签署的作为申
《招股说明书》 指 请文件上报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申报稿)》
《审计报告》 指 立信会计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
第 10324 号《审计报告》,即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
《 内 控 鉴 证 报 指 立信会计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告》 第 10325 号《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差 异 审 核 报 立信会计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告》 指 第 10326 号《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
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纳 税 审 核 报 立信会计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
告》 指 第 10327 号《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 立信会计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审核报告》 指 第 10328 号《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律师工作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 四舍五入造成。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律师工作报告
致: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引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系 2001 年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持有浙江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727193384W),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楼、15 号楼。原名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2012 年 7 月更为现
名。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1、参与企业改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再融资,担任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2、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及其他服务;
3、参与企业资产重组,为上市公司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4、参与各类公司债券的发行,担任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基础设施投融资及建设(包括电力、天然气、石油等能源行业以及城市燃气、城市公交等市政公用事业)提供法律服务;
6、为各类公司的对外投资、境外 EPC 承包项目等涉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7、接受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公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