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3-068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4 日
● 首次授予数量:130.89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9%
● 首次授予价格:33.58 元/股
● 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3.58 元。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6.000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0%。其中,首次授予 130.89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司股本总额的 1.09%,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3.91%;预留授予 25.103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6.09%。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苗景赟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3900 2.81% 0.0366%
2 黄旭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7450 1.12% 0.0145%
陈劲秋 美国 副总经理
3 (Jinqiu Chen) 4.4330 2.84% 0.0369%
4 陈霞敏 中国 副总经理 0.7010 0.45% 0.0058%
林涛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5 书、财务负责人 0.6290 0.40% 0.0052%
6 Larry Yu 美国 销售副总监 1.7020 1.09% 0.0142%
Portia Maili 美国 财务副总监
7 1.3730 0.88% 0.0114%
Mathias
8 Siu Lok Lo 新西兰 区域经理 1.2730 0.82% 0.0106%
Anna Tao 德国 区域经理
9 0.9580 0.61% 0.0080%
Dr. Wang
10 Ge Wang 美国 市场主管 0.5580 0.36% 0.0047%
11 Jin Zuo 美国 物流主管 0.4860 0.31% 0.0041%
12 Rosanna M Zhang 美国 未来战略事业部副总 4.1000 2.63% 0.0342%
Nikolas Yo 美国 高级区域经理
13 0.4150 0.27% 0.0035%
Kamachi
Melissa Kaye 美国 区域经理
14 0.4150 0.27% 0.0035%
Delgado
Michael Maurice 美国 商务拓展经理
15 0.4290 0.28% 0.0036%
Friedman
16 Chih-Wei Chen 中国台湾 商务拓展经理 0.4290 0.28% 0.0036%
SPENCER CHIH- 美国 市场传播经理
17 0.5080 0.33% 0.0042%
KAI CHIANG
核心业务骨干(120 人) 106.3530 68.18% 0.8863%
预留部分 25.1030 16.09% 0.2092%
合计 156.0000 100.00% 1.3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苗景赟先生为持股 5%以上股东。除此以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30%
第一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30%
第二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40%
第三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出,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50%
第一个归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