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ACROBIOSYSTEMS HONGKONG LIMITED 之全资子公司 ACROBiosystems Corp.以自
有资金出资不超过 100 万美元认购专业投资机构 BroadOak Asset Management,
LLC 正在募集的基金的份额(0.9%),成为其有限合伙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属于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BroadOak Asset Management, LLC
成立时间:2008
注册地:美国
与基金的关系:担任目标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主要投资领域:生命科学工具及医药服务领域企业,重点关注生命科学工具、诊断服务、研究及生物医药外包服务等细分领域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BroadOak Asset Management, LLC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管理模式及协议主要内容
基金规模:BroadOak Fund VI,基金当前已募集规模为1.07亿美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认购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出资总额:100万美元
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限为自最终交割日起7年,其中投资期为自最终交割日起3年;经有限合伙人咨询委员会批准,普通合伙人有权延长2次基金期限,每次不超过1年。
退出机制:基金通过被投资企业股权或债权的退出实现收益,主要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被投资企业被并购或整体出售;
2、被投资企业股权转让;
3、债权投资到期收回本息或附带权益退出;
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方式。
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投资方向:基金主要投资于处于商业化阶段的生命科学工具及医药服务领域企业,重点关注生命科学工具、诊断服务、研究及生物医药外包服务等细分领域。
投资合伙企业的管理模式:投资期内:管理费为LP认缴出资总额的2%/年;投资期届满后的:管理费为(a)尚未退出的被投公司的投资成本;或(b)尚未退出的被投公司的公允价值(以孰少为准)的1.5%/年。投资合伙企业由BroadOakAsset Management, LLC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及日常运营。基金管理人依托其在生命科学工具及医药服务领域的专业经验,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的投资管理。
收益分配:基金收益按照基金合伙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在完成约定的收益分配安排后,剩余收益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普通合伙人业绩报酬比例为20%。
有限合伙人不得出售、转让其在基金中的份额,经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要求除外。
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可以结合公司在生命科学、医疗健康领域的专业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同时,本次投资可以有效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专业能力和优质资源,发掘培养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资源互补、战略协同的合作方,不断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投资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自有资金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有利于发挥公司在生命科学、医疗健康领域的专业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主体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但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的基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存在协同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