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控股股东陈宜顶先生提名陈宜顶先生、苗景赟先生、李杨女士、黄旭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许娟红女士、刘峰先生、张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许娟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三位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7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宜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毕业于陕西
科技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2003 年 7 月
至 2007 年 4 月,担任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细胞培养研究员;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4 月,担任香港英杰生命技术有限公司(Invitrogen)北京办事处技术
销售专家、应用开发科学家;2009 年 5 月至 2011 年 2 月,担任赛默飞世尔生物
化学制品(北京)有限公司生物工艺产品应用科学家;2011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
司(及前身百普赛斯有限)董事长及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兼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百斯医学诊断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2022 年 6月至今,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垦拓(杭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3 月至今,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宜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8,240,752 股,通过天津百
普赛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9,870,247 股,通过天津百普嘉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6,471股,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8,137,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8%。陈宜顶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苗景赟先生系陈宜顶先生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陈宜顶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苗景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毕业于北京
化工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工艺开发研究员;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 月,
担任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专家;2009 年 2 月至 2011 年 12 月,担任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产品专家、产品经理;2012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及前身百普赛斯有限)副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苗景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707,678 股,通过天津百
普赛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2,198 股。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0,779,8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8%。苗景赟先生与陈宜顶先生系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李杨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毕业于英国东
英吉利大学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北
京协力筑成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6 氪)医疗主编;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担任北京协力筑成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医疗投融资顾问;2016 年3 月至今,担任新昌普华京新固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2020 年 6 月
至 2022 年 4 月,担任公司监事;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7 月,担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李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黄旭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科
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微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担任北京亿利高科生物工程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研发人员;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担任香港英杰生命技术有限公司(Invitrogen)北京
办事处技术支持;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2 月担任戴诺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
司技术支持;200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担任英潍捷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技术销售专家、华北区销售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及前身百普赛斯有限)销售和市场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旭女士通过天津百普嘉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64,7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娟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
省委党校投融资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职称。1984 年 7 月至 1990 年 9 月
担任湖南长沙五金采购站建筑五金经营部会计、主管会计;1990 年 9 月至 2011年 3 月担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员、审计部主任、副董事
长;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
主任会计师、合伙人;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娟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刘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
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律师。1980 年 1 月至 1985 年 8 月,担任湖北省黄
石市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1985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就读于中国政
法大学法律专业;1987 年 8 月至 1991 年 1 月,担任湖北省黄石市涉外律师事务
所律师、副主任;1991 年 1 月至 2001 年 2 月,担任海南省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任;2001 年 2 月至今,担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3 年 5
月至今,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2015 年 12 月至今,兼任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张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毕业于日本爱
媛大学分子遗传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9 月,担任陕西科技大学(原西北轻工业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助教;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9 月,于日本高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7 年 10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日本爱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日本
东京大学医学部微生物系特别研究员;2012 年 12 月至今,担任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讲师、副教授;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