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5月8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6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74.5元/股(调整后);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已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
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87 人,包括公司
(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陈宜顶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2.83 3.54% 0.0354%
2 苗景赟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72 3.40% 0.0340%
副总经理、董事
3 林涛 中国 会秘书、财务负 0.44 0.55% 0.0055%
责人
4 黄旭 中国 副总经理 1.22 1.53% 0.0153%
5 Jinqiu Chen 美国 副总经理 3.10 3.88% 0.0388%
(陈劲秋)
6 陈霞敏 中国 副总经理 0.49 0.61% 0.0061%
7 Larry Yu 美国 销售副总监 1.19 1.49% 0.0149%
8 Portia 美国 财务及人事副总 0.96 1.20% 0.0120%
Mathias 监
9 Siu Lok Lo 英国 商务拓展技术经 0.89 1.11% 0.0111%
理
MARTIN
10 JOHN 英国 商务拓展经理 0.78 0.98% 0.0098%
GEORGE
SULLIVAN
11 Wang Anna 德国 商务拓展经理 0.67 0.84% 0.0084%
12 Teng Peng 美国 高级应用支持经 0.65 0.81% 0.0081%
理
13 Ge Wang 美国 市场主管 0.39 0.49% 0.0049%
14 Jin Zuo 美国 物流主管 0.34 0.43% 0.0043%
核心业务骨干(73 人) 47.33 59.16% 0.5916%
预留部分 16 20% 0.2000%
合计 80 100% 1.0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以上激励对象中,陈宜顶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苗景赟先生为持股 5%以上股东。除此以外,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76 元/股。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出,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