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2824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百普赛斯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2.5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50,0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5,759,153.2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094,240,846.8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5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10月1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52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520.26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3,478.66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700.00 万元。2021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8,698.9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40,725.1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605.9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费 0.06 万元,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30,876.00 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划拨出的发行费用 90.93 万元(该部分系募集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专
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10,545.9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亦庄支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亦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40959610860)。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台湖支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台湖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台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061520013002249103)。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华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天华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天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19471771628)。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机场支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机场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机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3480219)。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
称“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1040160001358042)。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以
下简称“江苏银行自贸区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银行自贸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390188000047080)。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世纪城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世纪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701013102161365)。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以下简
称“华夏银行石景山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华夏银行石景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70000003658887)。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
产业片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自贸高端产业片区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自贸高端产业片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71770009669999)。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110940959610860 40,097.20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台湖支110061520013002249103 19,858.51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华支319471771628 15.49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633480219 10,040.90
兴机场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1101040160001358042 40.39
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32390188000047080 0.59
验区支行
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8110701013102161365 10,042.2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10270000003658887 325.93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11050171770009669999 30,124.67
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
合计 110,545.97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中的 34,7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9,424.08 本年度投入募集 66,022.29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68,698.92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入金额 累计投入 度(%)(3)=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46,851.00 46,851.00 5,572.63 6,931.92 14.80 2023年12月 — — —
2.营销服务升级项目 不适用 24,864.00 24,864.00 3,749.66 5,067.00 20.38 2023年12月 — — —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不适用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1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