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8 号北京百普赛斯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宜顶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共计 16 名,其中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名,代表股份数为 39,003,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545%。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8 名,代表
股份数为 35,375,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18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8 名,代表股份数为
3,628,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5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1 名,代表股份数
3,644,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4.55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3 名,代表股份数为 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名,代表股份数为 3,628,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57%。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入区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 39,003,03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
对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643,9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6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9,003,23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
对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雅程、杜颖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