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6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粟武洪先生及副董事长宋超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董事长粟武洪先生及副董事长宋超平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267,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5%,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 1,205.16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粟武洪先生及副董事长宋超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粟武洪先生、副董事长宋超平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计划实施前持股 计划实施前持股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比例
粟武洪 董事长 31,597,270 28.63%
宋超平 副董事长 9,538,114 8.64%
合计 41,135,384 37.27%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5、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
粟武洪 董事长 不低于 1,400 万元
宋超平 副董事长 不低于 600 万元
合计 不低于 2,000 万元
董事长粟武洪先生与其胞弟粟文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250,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4%,持股比例超过 30%,粟武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按照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日的收盘价测算,2%股份对应的总金额约为 2,088 万元)。
8、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0、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1、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12、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 6 个月。
13、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267,9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5%,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 1,205.16
万元。粟武洪先生及宋超平先生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 已增持公司 已增持公司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份金额 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称
(股) 股本比例 (元) (股) (股) 股本比例
粟武洪 31,597,270 28.63% 9,002,364 900,697 32,497,967 29.45%
宋超平 9,538,114 8.64% 3,049,204 367,300 9,905,414 8.98%
合计 41,135,384 37.27% 12,051,568 1,267,997 42,403,381 38.42%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后续增持可能存在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
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
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