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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星华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在杭州市上城区
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伟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公司服务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届满,为保
障公司监事会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监事会提名王强先生、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⑴ 提名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⑵ 提名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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