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捷精工”)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谨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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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史科蓉(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敏杰(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彭颖红(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