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2 证券简称:中捷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14:00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路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忠主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8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1,702,936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529%。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为5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1,700,000股,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501%;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3人,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36股,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02,93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52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52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3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02,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钱晓波律师、王帅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