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18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3,720,714.1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51,992,237.7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798,267,527.10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46,409,009.34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
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前述分配基数及分红金额以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具体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二、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上述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