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36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60,371,980 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371,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0,371,98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0,743,96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5 月 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03 邵增明
2 03*****022 李爱真
3 08*****481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5 月 5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前股数 本次变更后股数
股份类型 转增股本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5,278,985.00 75.00% 45,278,985.00 90,557,97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92,995.00 25.00% 15,092,995.00 30,185,99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60,371,980.00 100.00% 60,371,980.00 120,743,960.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20,743,96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98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
咨询联系人:童越
咨询电话:0370-7516686
十、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