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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8

力量钻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10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
事 7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4 名,通讯出席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
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的工作情况,编写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1 年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提出了未来的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邵增明结合 2021 年的外部环境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提交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经营计划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合并后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9,555,305.7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26,355,117.9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为 467,393,381.95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6,540,077.01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60,371,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60,371,98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编制了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并向各位董事进行汇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申请股东大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

  授权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 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六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十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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