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4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02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830.85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189.15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 007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8,189.15 万元低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5,00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芳纶聚合单体两万吨装置扩建项目(二期) 18,000 18,000 -
2000 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 32,000 32,000 23,189.15
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 8,000 5,000 5,000
合计 58,000 55,000 28,189.15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为优先保障其他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决定“芳纶聚合单体两万吨装置扩建项目(二期)”的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189.15 万元低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 55,000.00 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