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1-003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421.57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9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3.98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293,58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用(不 含税)人 民币
26,5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8,119,097.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960,902.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96.09 万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40,349.08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使用自有资 拟以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用募集资金
额
年 27 万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4,405.08 9,820.80 14,584.28 12,729.48
其 中 : 年 综 合 利 用 废 矿 物 油 7,417.02 3,210.87 4,206.15 4,206.15
30,000吨扩产项目
1 年 9.6 万吨(折合 500 万
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扩 13,392.24 5,707.11 7,685.13 7,685.13
产项目
配套检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595.82 902.82 2,693.00 838.2
2 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目 5,164.80 - 5,164.80 3,692.09
3 废弃资源深化利用项目 6,600.00 - 6,600.00 -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 14,000.00 7,474.52
合计 50,169.88 9,820.80 40,349.08 23,896.09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由公司
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金额 拟用募集资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中自筹资金 金置换自筹
号 投入的金额 预先投入金 资金金额
额
年 27 万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4,405.08 14,584.28 12,729.48 12,729.48
其 中 : 年 综 合 利 用 废 矿 物 油 7,417.02 4,206.15 4,206.15 4,206.15
30,000吨扩产项目
1 年 9.6 万吨(折合 500 万
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扩 13,392.24 7,685.13 7,685.13 7,685.13
产项目
配套检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595.82 2,693.00 838.20 838.20
2 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目 5,164.80 5,164.80 3,692.09 3,692.09
3 废弃资源深化利用项目 6,600.00 6,600.00 - -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 -
拟投入金额 拟用募集资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中自筹资金 金置换自筹
号 投入的金额 预先投入金 资金金额
额
合计 50,169.88 40349.08 16,421.57 16,421.57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421.57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44 号《杭
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涉及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发放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使用贷款支付金额
年27万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浙江杭州余杭 8,330.93
其中:年综合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扩产项目 农村商业银行 4,206.15
年9.6万吨(折合500万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扩产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72个月 3,637.92
配套检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良渚新城支行 486.86
智能立体仓库建设项目 2,588.98
合计 10,919.91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部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421.57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421.57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杭州大地海洋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