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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67 深市 显盈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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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显盈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肖杰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年度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肖杰先生 2022 年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制度》的相关
规定开展了有关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董事会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祁丽、蒋培登、郝颖(已离任)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对 2022 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同时考虑公司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综合考虑,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拟定《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核查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和经营特点,不断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检查监督各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拟定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截止2022 年 12月 31 日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能顺利得以贯彻执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核查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林涓、肖杰、宋煜。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劳动合同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非独立董事的年薪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 10 万
元每年(税前),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本方案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
后自动失效。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 2022 年标准领取的部分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 2023 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为肖杰、宋煜、陈英滟、MAO DAN YUN、陈立。高

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劳动合同领取相应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其薪酬依据所担任的管理岗位薪酬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后,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进行个人绩效奖金发放。在每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年经营计划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具体确定各高管人员的年薪数额及发放形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 2022 年标准领取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
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 2023 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审计服务中工作认真,能
够实事求是地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所需的资质条件和注册会计师,具备丰富的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日常经营需要,202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
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 5 亿元,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 2023 年度拟为公司全
资或控股的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0,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2、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为全资或控股的下属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
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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