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议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时既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比例明确,相关的决策程序完备,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本次计提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开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能够适应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有效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情况,对此无异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八、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2023 年度,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独立董事:方世南顾建平 冯晓东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