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088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 2022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00,391,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
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015,672.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39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2 日。
2、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3 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达路 88 号
2、咨询联系人:陈雪骐(董事会秘书) 林雨竹(证券事务代表)
3、咨询电话:021-57293030-8356
4、传真电话:021-57293004
七、备查文件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