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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上海艾录: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高效利用公司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一定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4、投资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未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品属于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上述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最不利的投资情形等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应对公司已投资的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核查,并根据理财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理财产品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理财业务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是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中信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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