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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5月23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7-06-09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乐路 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
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4,68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
低于25%,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8,708.146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安康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就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价格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将
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卸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中任何一项职务,离职后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除已明确适用条件的之外,承诺内容不因本人在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地位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变化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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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鼎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承诺人将不会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雪骐(实际控制人之关联人)
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就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价格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将
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卸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中任何一项职务,离职后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除已明确适用条件的之外,承诺内容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股东地位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变化而失效。
4、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勤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就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价格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将
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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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卸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中任何一项职务,离职后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除已明确适用条件的之外,承诺内容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股东地位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变化而失效。
5、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陈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就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价格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将
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卸任公司董事职务,离职后六个月内将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除已明确适用条件的之外,承诺内容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股东地位
以及董事身份变化而失效。
6、其他股东的限售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另有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以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内容
为准。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
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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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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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和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安康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将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价格相应调整),上述
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
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
持公司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本人卸任公司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中任何一项职务, 离职后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
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本人因未履行、未及时履行、未充分履行相关承
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
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在公司的
薪酬和应得现金分红,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
至本人承担责任。
除已明确适用条件的之外,承诺内容不因本人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地位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变化而失效。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鼎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承诺人将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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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3、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雪骐(实际控制人之关联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将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价格相应调整),上述
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
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
持公司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本人卸任公司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中任何一项职务, 离职后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
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本人因未履行、未及时履行、未充分履行相关承
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
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在公司的
薪酬和应得现金分红,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
至本人承担责任。
除已明确适用条件的之外,承诺内容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股东地位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变化而失效。
4、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勤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将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价格相应调整),上述锁
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同
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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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本人卸任公司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中任何一项职务, 离职后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
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本人因未履行、未及时履行、未充分履行相关承
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
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在公司的
薪酬和应得现金分红,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
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