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7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已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小勤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已完成首次发行股票并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更,故公司董事会对应修订、完善《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中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并生效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应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并生效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 经深圳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1 年 8 月 2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年【】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1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板上市。
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
元。
3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全部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 万股,全
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