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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医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18

兰卫医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刘保海            孙红梅              陈岱松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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