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2-005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121,66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2021 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3,041.5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