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0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15 号《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00,000 股。本次发行委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3 元,实际发行数量为 27,300,000 股。
截至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7,3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219,219,000.00 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33,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86,219,000.00 元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清新市支行 1205280329200126564 的人民币账户 100,219,000.00 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 390979970693 的人民币账户50,000,000.00 元,汇入公司开立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71050122000634122 的人民币账户 36,000,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933,367.94 元,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285,632.06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审验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53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6 号)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48,43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2.54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423,396.2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576,596.31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93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2,499,884.55
加: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 60,000,000.00
加: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收益 468,805.4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06,894.29
加:项目支出退回
减:支付项目支出 217,913.80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支出 60,000,000.00
减:专户手续费支出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3,557,670.52
2、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募集资金余额 116,819,992.54
加: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
加: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收益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3,199.49
加:项目支出退回
减:支付项目支出 1,086,250.00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支出
减:支付发行费支出 424,528.30
减:专户手续费支出 560.00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15,361,853.7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2、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上述二家银行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1205280329200126564 活期户 72,361,448.25
清新市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 390979970693 活期户 31,196,222.27
临平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 71050122000634122 已销户 -
杭支行
合 计 - - 103,557,670.52
2、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1205280329200126688 活期户 60,034,915.00
清新市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 377982971125 活期户 55,326,938.73
临平支行
合 计 - - 115,361,853.7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2、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