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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08

远信工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1-010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4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 11.87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242,622,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9,140,830.70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183,481,969.30 元,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49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348.20 万元,少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9,447.91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缺口部分用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以募集  调整后拟以募集
号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200台热风拉幅定形机建设      37,041.99        35,036.83        17,348.20
    项目

 2  年产 50 万件纺机精密零部件配        3,411.08        3,411.08              0
    套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1,000.00        1,000.00

            合计                    41,453.07        39,447.91        18,348.2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自有资金增加低风险理财品种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上述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和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自有资金增加低风险理财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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