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7 号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9 月1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
定,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6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40,000.00 股,每
股发行价 11.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622,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9,140,830.7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83,481,969.30 元,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49 号)。
二、 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 调整后拟
以募集资 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文号 环保核准文号
金投入金 金投入金
额 额
年产 200 台热风拉幅定形机建 2017-330624-35-03-0002 新环建字【2020】
37,041.99 35,036.83 17,348.20
1 设项目 76-000 22 号
年产 50 万件纺机精密零部件 2019-330624-35-03-0446 新环规备【2019】
3,411.08 3,411.08 0.00
2 配套建设项目 90-000 61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1,000.00 1,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41,453.07 39,447.91 18,348,20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然后用于支
付项目剩余款项。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
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的金额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200 台热风拉幅定形机建设项目 17,348.20 16,033.36 16,033.36
合计 17,348.20 16,033.36 16,033.36
四、 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914.08 万元(不含税),本公司已用自筹
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474.65 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发行费用金额为 474.65
万元(不含税),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金额 说明
律师费 14.15 自筹资金支付
审计及验资费 443.40 自筹资金支付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17.10 自筹资金支付
合计 474.65
五、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