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1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
暨股东大会通知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为:上海嘉庭俱乐部宴会厅(上海市泸定路46号)。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1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取消股东大会暨延期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通知中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58号上海新发展亚太JW万豪酒店”。因场地安排等原因,为了方便会务安排,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上海嘉庭俱乐部宴会厅(上海市泸定路46号)”。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外,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议案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更新后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鉴于公司2021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进行
了修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取消公司原定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决定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股东大会暨延期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嘉庭俱乐部宴会厅(上海市泸定路4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4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 1-3 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叶俭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报告书(修订稿)》。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三、提案编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期间每日上午9:30-下午 17: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宜路181号B座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宜路181号B座5层楼联系人:邹爱华
联系电话:021-64386485 联系传真:021-64386485
电子邮件:guomai@guomai.cc 邮编:200235
5、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52,投票简称:果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