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回
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深圳市
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6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1月 1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就《关注函》涉及的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并组织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进行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一、公告显示,东莞骏达主营业务为玻璃防护屏的生产、销售,其亏损的主要原因为该期间其对外承接订单及销售定价权均由原控股股东深圳骏达光电掌握,东莞骏达作为深圳骏达光电的生产基地仅保留少量合理毛利,以及东莞骏达受限产能不足未能实现规模效应、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产生影响等。
(一)请补充说明东莞骏达最近一年又一期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构成情况,是否存在单一客户、供应商重大依赖风险,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东莞骏达与其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发生变更、进而影响东莞骏达未来的盈利能力以及你公司的投资目的;如是,请补充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进行风险提示。
回复:
1、东莞骏达最近一年又一期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2020 年和 2021 年 1-8 月,东莞骏达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
深圳骏达光电 6,992.42 87.88%
信濠光电 423.18 5.32%
2021 年 1-8 诚玺电子(湖北)有限公司 446.16 5.61%
月 广东元昌电子有限公司 76.92 0.97%
深圳市泰源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8.13 0.23%
合计 7,956.81 100.00%
2020 年 深圳骏达光电 4,266.95 100.00%
合计 4,266.95 100.00%
2020 年和 2021 年 1-8 月,东莞骏达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金额
的比例(%)
诚玺电子(湖北)有限公司 1,282.75 19.63%
深圳骏达光电 767.74 11.75%
2021 年 1-8 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 662.19 10.13%
月 江西瀚鑫科技有限公司 526.11 8.05%
信濠光电 425.84 6.52%
合计 3,664.63 56.08%
深圳骏达光电 938.78 37.87%
东莞市蓝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7.27 5.13%
2020 年 潜明(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6.50 3.89%
深圳市大洋恒耀五金机电贸易有限公司 81.33 3.28%
东莞市威凯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8.70 3.18%
合计 1,322.57 53.36%
注:以上客户及供应商已进行同一控制合并,其中深圳骏达光电包括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骏达触控有限公司;信濠光电包括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信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2)深圳骏达光电的最终销售情况
2020 年及 2021 年 1-8 月,深圳骏达光电的主要客户为京东方。本次交易前,
东莞骏达是深圳骏达光电的生产基地,主要承接深圳骏达光电的订单,东莞骏达对深圳骏达光电销售后,再由深圳骏达光电最终出货至京东方等客户。
2020年末及2021年8月末,深圳骏达光电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30.38万元和 1,315.40 万元,其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存货规模较小,东莞骏达向其供应的产品绝大多数均能在当期销售。
(3)东莞骏达对深圳骏达光电既有采购又有销售的原因
2020 年及 2021 年 1-8 月,东莞骏达系深圳骏达光电的生产基地之一,深圳
骏达光电对外承接订单后,将部分订单交由东莞骏达生产;同时基于深圳骏达光电整体规模优势,其采购玻璃基板等原材料具备一定价格优势,因此东莞骏达亦会向深圳骏达光电采购一定数量的原材料。
综上,东莞骏达对深圳骏达光电既有采购又有销售,具备商业合理性。
2、是否存在单一客户、供应商重大依赖风险
如上表所示,最近一年一期东莞骏达主要客户为深圳骏达光电,存在单一客户依赖,主要是因为东莞骏达作为本次交易前其控股股东深圳骏达光电体系内公司承担生产制造职能,最终客户订单由深圳骏达光电承接后下发给东莞骏达,东莞骏达完成生产后销售给深圳骏达光电,再由深圳骏达光电销售给终端客户(主要是京东方)。
最近一年一期东莞骏达供应商相对分散,不存在单一供应商占比超 50%的情形。
3、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东莞骏达与其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发生变更、进而影响东莞骏达未来的盈利能力以及你公司的投资目的
(1)本次交易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交易投资目的,主要系通过收购东莞骏达取得其位于松山湖地区面积约 12.8 万平方米的生产园区用以产能扩张,该生产园区投资建设时即按照触控显示产品特点进行设计,可利用产能空间充足,生产配套设施完善,环保审批手续齐备,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能力进而实现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此外,东莞骏达长期服务于京东方,且其新生产园区已通过京东方的审厂认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对核心客户京东方的服务能力及供应份额。
公司本次交易主要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东莞骏达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东莞骏达总资产评估值中,房屋建筑物占比较高,且受同类建筑物交易活跃及物料、人工上涨等因素影响获得较多评估增值;截至评估基准日,东莞骏达已对其存货及机器设备进行了全面盘查,清理了存量的老旧设备及呆滞存货,期末存货及机器设备的评估价值占总资产评估值的比例较小;同时,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大部分已回款,具体总资产评估值的简要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占评估 增值率
总资产的比例
货币资金及应收票据 647.30 647.30 0.68% -
应收账款 5615.42 5615.42 5.92% -
存货 673.38 674.83 0.71% 0.22%
其他流动资产 1,701.59 1,701.59 1.79%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33,554.57 83,897.12 88.42% 150.03%
机器设备及其他 333.77 342.78 0.36% 2.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02.50 1,602.50 1.69% -
其他资产 401.85 401.85 0.42% -
总资产 44,530.38 94,883.38 100.00% 113.08%
总负债 36,473.52 36,473.52 38.44% -
所有者权益 8,056.86 58,409.86 61.56% 624.97%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莞骏达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骏达经营不依赖于原有股东、客户及供应商,公司将运用自身订单、资金及供应链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