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业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
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第一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志江先生、李光荣女士、高德堃先生、蒋龙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汪新民先生、彭征安先生、木利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
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汪新民以外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彭征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志江先生的简历
高志江,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
学历,自 2009 年 7 月超越有限成立以来至 2019 年 12 月任超越有限董
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自 2016 年4月至 2017年 6 月任凯越检测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志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高志江先生与李光荣系夫妻关系,高德堃系高志江与李光荣之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李光荣女士的简历
李光荣,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语言大学金融学专业,大专学历,自 2009 年 7 月超越有限成
立以来至 2019 年 12 月任超越有限监事,自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自 2016 年 4 月至今任凯越检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42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李光荣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长高志江先生为
夫妻关系,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高德堃先生为母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高德堃先生的简历
高德堃,男,199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在读,自 2017 年 6 月至今任凯越检测监事,自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超
越科技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1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高德堃先生是现任董事长高志江先生和董事李光荣女士之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蒋龙进先生的简历
蒋龙进,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
工程师,毕业于河南科技学院动物科学专业,本科学历,自 2009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超越有限经理和技术总监,自 2019 年 12 月至
今任超越环保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龙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滁州市德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6,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蒋龙进先生系董事、总经理、股东李光荣姐姐之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汪新民先生的简历
汪新民,男,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无机化学专业,本科学历,自 1971
年 1 月至 1976 年 9 月任铜陵县化肥厂工人,自 1980 年 8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主任,自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超越环
保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新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汪新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木利民先生的简历
木利民,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专业,本科学历,自 1982 年 1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安徽财政厅行政处处长,自 1992 年 9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自 2000 年 8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管,自 2000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
深圳熙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03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亚
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自 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
广东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自 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广
东森阳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自 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安徽首泰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自 2016 年 6 月至今任安徽丰创生物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公司董事,自 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5 年 2 月至今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5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森阳鑫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自 2019 年 4 月至今任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共青城森阳银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自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超越环保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木利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木利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彭征安先生的简历
彭征安,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自 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财务部总账会计,自
1998年2月至2002年2月任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自 2002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鹏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
自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超越环保独立董事, 2021 年 10 月任南京万德斯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征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彭征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