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
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3%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 17:00 前以
书面方式向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 将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第二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 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最多在 5 家上
市公司(含本次、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兼任独立董事,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3、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4、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9)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7、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附件 1);
2、董事候选人承诺函(原件)(附件 2);
3、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或相关书面承诺;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需提供的资料:
1、若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
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2 年 12 月 2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
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范敏
联系电话: 0550-3511760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世贸大厦 B 座 26 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 239000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请在类别前打“√”
)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
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
情况等, 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否持 有公司股份、是否受
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可另附
纸张)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承诺函
本人(正楷)_______________ 承诺如下:
1、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本人承诺向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3、本人当选董事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候选人: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