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4
债券代码:123185 债券简称:能辉转债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约的生效条件: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已对双方的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订情况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公司为广州发展阳山太平光伏复合二期扩建项目 EPC 总承包(第二次)中标人。近日,公司与阳山穗发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山穗发”)就该中标项目签订了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9,982.056162 万元,该合同包含光伏区柔性支架和桩基、升压站和外线部分,不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光伏区箱变的供货。公司连续 12 个月与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的子公司新丰穗发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丰穗发”)、广州穗发能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发能辉”)、罗山县穗发能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山穗发”)、韶关广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广发”)、阳山穗发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属于同一
交易对手方,公司与广州发展及其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累计金额约19,742.46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1.73%。现将合同以列表方式披露如下:
序号 签署日期 交易对方 合同金额 合同标的
名称 (万元)
1 2023 年 1 月 罗山穗发 2,105.97 广州发展罗山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
一期总承包项目
2 2023 年 1 月 新丰穗发 2,276.84 广州发展新丰整县屋顶分布式一期总承
包项目
3 2023 年 4 月 穗发能辉 4,716.52 广州发展广宁县 24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4 2023 年 6 月 韶关广发 661.07 广州发展韶关市武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屋
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总承包项目
5 2023年10月 阳山穗发 9,982.06 广州发展阳山太平光伏复合二期扩建项
目 EPC 总承包项目
备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穗发能辉和罗山穗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并经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康华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2901 房自编 A
2、公司名称:新丰穗发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文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广告发布;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 25 号 A 栋 3 楼 301 号(仅作办
公场所使用)
3、公司名称:广州穗发能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文广
注册资本:3,4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2901 房自编 C(仅限办公)
4、公司名称:罗山县穗发能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2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产养殖;动物饲养;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副产品销售;渔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楠杆镇消防站东侧门面 1-2 号
5、公司名称:韶关广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文
注册资本:12,106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林业育苗;林业种植;林业科技研究;农业项目投资;旅游项目投资;种植:农作物、中草药;食用农产品销售(不含活禽);农业综合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河滨新街第五栋
6、公司名称:阳山穗发光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文
注册资本:10,7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农业科技研究,农业项目投资,农作物及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销售,农业综合开发,旅游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阳山县阳城镇松荣路 43 号二栋 4 层 401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交易对手方,穗发能辉、罗山穗发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以外,公司与上述其他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穗发能辉系公司董事岳恒田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董事的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6 条第(二)项规定,穗发能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罗山穗发系穗发能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基于谨慎考虑认定其为关联方。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广州发展及其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年份 销售金 额(万元) 占主营收入的比重
2020 年度 5,817.22 13.86%
2021 年度 9,682.35 16.34%
2022 年度 10,631.06 27.85%
(四)履约能力分析
阳山穗发系广州发展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98.SH)子公司。广州发展专注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充电桩、储能及其它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与技术服务,其母公司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与其基于相互信任已合作多年,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好的履约信誉,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阳山穗发光伏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计划
本项目工期分期进行,共分 2 个子项进行。
1)子项一工期:3 个月实现 35kV 集电线路至太平电站升压站的贯通,具备
倒送电条件,并完成光伏区安装 13MW 容量;3 个月内完成中洋地块约 140 亩牛
蛙池的光伏区柔性支架、桩基施工安装;4 个月内,累计实现子项一全容量并网发电。
2)子项二工期: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后,3 个月内完成光伏区 37MW 柔
性支架、桩基施工安装及 35kv集电线路贯通。
3、合同价格和付款安排
1)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 99,820,561.62 元(含税)。其中:固定价部分为人民
币 99,745,561.62 元,分别为:
子项一:第一阶段项目为人民币 25,674,058.00 元,装机容量 13MW,最终
按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
子项二:第二阶段项目为人民币 74,071,503.62 元,装机容量 37MW,最终
按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
2)付款安排
按各子项的项目进度分别付款。
①预付款:具备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
②进度款:完成合同约定的进度,甲方在 15 日内向乙方支付至该子项合同
总价的 80%;同时预付款转进度款;
③验收款:按照合同约定移交后,甲方在 20 日内向乙方支付至该子项合同
结算价的 87%;
④质量保证金:子项合同结算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
4、索赔和违约罚金
本合同对质量不符、考核未通过、逾期完工及性能不符、由第三方所做的性能试验证明工程未达到技术指标、项目负责人违约、安全文明施工保障金和工期考核的相关责任赔偿进行了明确约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