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1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1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168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9.66 元/股。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分别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 月 11 日为
授予日,以 29.6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99 万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4,948 万股的 1.66%。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 0.2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32%,首次授予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 3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2.50%;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 2.82%。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1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68%,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16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12%,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67.74%;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2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 16.94%。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4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 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 或劳动关系。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出权益数量的比 日股本总额比例
例
罗联明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 5 2.02% 0.03%
会秘书
董晓鹏 中国 财务负责人 5 2.02% 0.03%
骨干人员(10 人) 21 8.47% 0.14%
预留 7 2.82% 0.05%
合计 38 15.32% 0.25%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授出权益数量 日股本总额比例
的比例
谭一新 中国 董事 15 6.05% 0.10%
李万锋 中国 董事 15 6.05% 0.10%
罗联明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 20 8.06% 0.13%
会秘书
董晓鹏 中国 财务负责人 20 8.06% 0.13%
骨干人员(10 人) 98 39.52% 0.66%
预留 42 16.94% 0.28%
合计 210 84.68% 1.40%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均为 29.66 元/股。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30%、40%、30%;预留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 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30%、40%、3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
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2)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40%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40%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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