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3-053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董事、总经理李志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董事、总经理李志洋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 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比例 0.29%)。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志洋向公司出具了《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李志洋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李志洋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
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累计减持比例
自公司上市之日至今,李志洋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股) 占现有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83,000 2.30% 1,583,000 2.28%
李志洋 其中:无限售条 585,000 0.85% 585,000 0.84%
件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997,500 1.45% 997,500 1.44%
份
注:当时总股本为 68,850,000 股;现有总股本为 69,359,759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李志洋在本次减持
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 李志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李志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