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041 深市 金百泽


首页 公告 金百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金百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3

金百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06,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120,64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6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3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1 栋 1501

  咨询联系人:武淑梅、陈鹏飞

  咨询电话:0755-26525959

  传真电话:0755-26733968

    八、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