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3-030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A 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21]1719
号《关于同意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5,2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6.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80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31.9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377.68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年 7月 5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66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月 31日,本公司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268.44 万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3,005.15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88,655.34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人民币 3,282.81 万元)。
二、 A 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集车辆太字节汽车车厢制造(江门)有限公司、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中集车辆(江门市)有限公司、广州中集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年 12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4000021519200360952 活期 40,640.99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01337610666 活期 32,735.85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4000021519200360828 活期 10,313.18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01337610889 活期 496.74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0900393010808 活期 4,459.50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54531810207 活期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531900034510707 活期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04095610110 活期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553900002710508 活期 9.08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03700110118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4000020219200698519 活期 -
合计 88,655.34
三、 本年度 A 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年 8月 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2,624.96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4,142.93 万元(不含增值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A股募投项目人民币 28,482.03 万元。
2021年 8月 25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年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2,624.9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32,624.96万元。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对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 A 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
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88,655.34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A 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 A 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协定存款、大额存单、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要求的产品。单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董事会授权本公司 CEO兼总裁以及其授权人员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程序。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协定存款账户余额为人民
币 88,646.26 万元,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 A 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及有效期。
四、 变更 A 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 A 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本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涂装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扬州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升级项目”以及新营销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对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年生产 5 万套行走机构产品(车轴加悬挂项目)”、“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将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4月 30 日。
《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五、 A 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A 股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 A 股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A 股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年度 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 1: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