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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中集车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3-026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
计 报 告 ,2022 年 度 公司实 现归属 于上 市公司 股东的 净利 润为人 民币
1,117,958,345.4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18,687,910.9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1,868,791.09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86,894,339.2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3,743,099.5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现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截至2023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2,017,600,000股。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即每1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5,28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公司A股及港股通股东支付,以港币向公司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后第一
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汇率中间牌价确定。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2个月内完成现金股利分配,现金股利预期将于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或之前以现金支付。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在批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

  2、第二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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