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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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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 2022-012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137,887.69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99,734,811.14 元。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 13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2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42,504,000.0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71,6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出的,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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