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Xinchai Co.,Ltd
(注册地址:浙江新昌大道西路 8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一年七月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新柴股份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揭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
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41,133,4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57,176,16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1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新能源发展对发动机产业替代的风险
受各种鼓励推广政策影响,新能源技术得到了高速发展,并在叉车领域推广应用。2016 年,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授权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发布的《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将锂电池、燃料电池驱动的叉车列为重点产品。我国
叉车销售中电动叉车占比从 2015 年的 37%左右上升到 2020 年的 51%。叉车用
柴油发动机是公司销量最大的产品,因此,新能源技术的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环境,新能源在叉车领域对传统柴油发动机产生较大的冲击。如未来因技术更新超出预期使得新能源叉车快速替代内燃叉车,公司研发水平不能跟上产业变革的步伐带来的公司产品销量下降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目前国家对于非道路新能源移动机械并未实施货币补贴,如果未来国家对非道路新能源移动机械实行货币补贴,将会对公司的柴油机产品造成较大冲击,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营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产品为非道路用柴油机及其相关配件,主营产品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36%、13.02%和 12.30%,有所下降。公司的主营产品始终面临行业市场竞争及客户要求降价的压力,如果
公司无法保持已经取得的竞争优势及成本控制能力,则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产品订单减少及毛利率下降。
(三)农机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柴油发动机主要为中马力段农机配套。国家对农机实施购置补贴政策,近年来国家补贴向购置中大农机倾斜。每年农机补贴金额、补贴产品型号、补贴发放时间等补贴政策的变化均会对公司下游农机主机厂客户的收入和货款回收产生重大影响,主机厂会根据补贴政策的变化调整向本公司在内的配件生产商的采购政策。
虽然本公司产品不直接享受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但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变化会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非道路领域排放标准的升级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内主要企业都加大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开拓力度,同时云内动力、全柴动力等生产企业加大了非道路领域的业务布局,非道路用柴油机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在未来不能及时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市场销售开拓力度并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标准变化的风险
2020 年 12 月 28 日,生态环境部正式批准发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
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发布稿)》,该技术要求指出: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
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 560kW 以下(含 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的全面实施,对于柴油机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已掌握柴油机领域关键技术,并开发出多款符合非道路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型,但是如果后续公司生产工艺不能得到及时优化,技术水平无法得到全面革新,非道路国四及以上机型无法持续开发并升级,将会对公司目前非道路用柴油机领域的市场地位形成冲击,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于非道路用柴油机及其相关配件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下游客户为叉车、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行业,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行业中的主机厂商。工程机械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如果宏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将会拉动对相关机械的需求,从而有力带动非道路用柴油机的销量;反之则有可能对非道路用柴油机的销量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公司业务盈利情况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若宏观经济疲软,导致公司下游行业和主要客户的需求大幅减少,将会对本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影响公司产品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七)公司和杭叉集团交易相关风险
1、公司与杭叉集团订单下降风险
公司是杭叉集团内燃叉车配套柴油机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杭叉集团业绩增长稳健,对公司柴油机的采购持续增加,其对公司贡献的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为 19.18%、24.58%和 31.53%。如未来杭叉集团在其所处行业中竞争力下降,导致对公司柴油机采购量降低或者公司未来产品品质服务能力无法达到杭叉集团要求从而导致杭叉集团引入其他柴油机厂商并降低对公司柴油机产品的采购,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和杭叉集团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风险
公司一直为杭叉集团发动机重要供应商,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品质及服务竞争力下降导致杭叉集团引入他柴油机厂商并降低对公司柴油机产品的采购比例,将会对公司和杭叉集团业务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财务内控不规范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包括第三方回款、员工代收货款、第三方转贷等;其中,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2,768.84 万元、
228.88 万元和 604.2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8%、0.12%和 0.25%;
员工代收货款金额分别为 2,473.94 万元、185.96 万元和 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1.41%、0.10%和 0%;第三方转贷金额分别为 17,400 万元、12,900 万
元和 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虽已进一步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于 2019 年末员工代收货款和第三方转贷清理规范完毕,并于 2020 年初起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第三方回款行为、杜绝员工代收货款和第三方转贷行为;但仍然存在未来若公司财务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内控不规范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1870 号文,
同意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17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浙江新柴”,股票代码“301032”;本
次公开发行的57,176,16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将于 2021年 7月 22 日起上市
交易。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
(三)股票简称:新柴股份
(四)股票代码:30103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4,113.34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028.34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57,176,164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83,957,236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