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383,600 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
股本 143,646,62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83,600 股后的 143,263,022 股
为基数进行本次权益分派。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股票回购价格、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减持时的发行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并披露。
3、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如下: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
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143,263,022 股×3.000000 元÷10 股
=42,978,906.60 元,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
息(含税)=42,978,906.60 元÷143,646,622 股*10=2.991988 元(每股现金分
红为 0.2991988 元);本次转增股份总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每 10 股转
增比例÷10 股=143,263,022 股×4.000000 股÷10 股=57,305,208 股,按照公
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转增比例=57,305,208 股÷
143,646,622 股*10=3.989318(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为 0.3989318)。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2991988
元)÷(1+0.3989318)。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 143,646,622 股扣
除回购账户股份 383,600 股后的股份数 143,263,022 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2,978,906.60 元(含税);
(2)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
计拟转增 57,305,20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00,951,83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和回购账户股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83,600.00 股后的 143,263,02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000000 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43,646,62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0,951,83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回购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六、股份情况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票性质 股份数量 占比 资本公积转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 (%) 增 (%)
一、有限售条件 29,100,775 20.26 11,640,310 40,741,085 20.27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14,545,847 79.74 45,664,898 160,210,745 79.73
股份
三、总股本 143,646,622.00 100.00 57,305,208 200,951,830 100.000
注:本次转增股数及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
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143,263,022 股×3.000000 元÷10
股=42,978,906.60 元,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42,978,906.60 元÷143,646,622 股*10=2.991988 元(每股现金分红为0.2991988 元);本次转增股份总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每 10 股转增比例÷
10 股=143,263,022 股×4.000000 股÷10 股=57,305,208 股,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转增比例=57,305,208 股÷143,646,622 股*10=3.989318(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为 0.3989318)。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2991988 元)÷(1+0.3989318)。
2、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200,951,830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每
股收益为 1.0781 元。
3、根据《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根据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
超过人民币 58.44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元 41.56/股(含)。
5、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部分股东承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股票回购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减持时的发行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咨询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 58 号
咨询联系人:杨宝龙
咨询电话:0551-69578222
传真电话:0551-6599703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