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3-037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和授权
1、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6、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31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54.56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批准和授权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以上4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的规定,参与 2022 年度激励计划的人员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48,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1%。本次回购价格为 31.56 元/股。
2、若在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需相应调整。
(三)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 1,514,880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 减
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
售条件 233,711,124 48.53% -48,000 233,663,124 48.53%
股份
高管锁 0 0.00% 0 0 0.00%
定股
股权激
励限售 1,545,600 0.32% -48,000 1,497,600 0.31%
股
首发前 232,165,524 48.21% 0 232,165,524 48.22%
限售股
二、无限
售条件 247,846,476 51.47% 0 247,846,476 51.47%
股份
三、股份 481,557,600 100.00% -48,000 481,509,600 100.00%
总数
注:上述股本为 2022 年权益分派实施之前的变动情况。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则上述对应股数需做相应调整。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法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以上 4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三)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的数量和价格等均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