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7名董事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审查,同意提名龚俊先生、赵恺先生、杨赫先生、吴凡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的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龚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赵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杨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吴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审查,同意提名陈阳先生、陈人先生、马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的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陈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马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在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董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在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监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绩效考核情况、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等因素综合评定,包括个人岗位薪酬+个人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经营绩效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俊,1975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一级注册建筑师。2012年至今任上海市建筑学会商业委员会委员,曾获CIHAF“中国青年建筑师年度贡献奖”、金盘奖“年度金盘建筑设计人物”等荣誉,2018年入围“上海市杰出中青年建筑师”。历任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师,杰盟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海摩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璞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龚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控股”)间接持有公司35.46%的股权,通过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霍璞”)间接持有公司0.37%的股权,因此龚俊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0.07%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龚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恺,1975年9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注册建筑师;曾获金盘奖“最佳金盘设计人物”、“金盘地产设计人物”、新楼盘2016年度建筑人物等荣誉。历任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
司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璞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设计总裁,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海口益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赵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通过控股股东霍普控股间接持有公司17.73%的股权,因此赵恺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9.85%的股权,除此之外,赵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