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归属于公司的净利
润 92,647,061.01 元,按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9,264,706.1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4,700,424.0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18,082,778.97 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146,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7 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 39,528,000.00 元,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六、备查文件
1、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