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邵永利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邵永利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邵永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邵永利女士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邵永利女士的离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邵永利女士的离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生产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邵永利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邵永利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潘昌新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选举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通过对潘昌新先生任职资格的审查,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潘昌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潘昌新先生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附:潘昌新先生个人简历
196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业于山
东大学哲学系,硕士学位。
潘昌新先生于 1988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在山东工业大学社科系任教,先
后担任助教,讲师职务。2000 年 7 月至今,在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律教
研室任教,副教授。1998 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在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执业,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4 月在山东科创律师事务
所执业,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在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 年 7 月至
2021 年 10 月在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0 月至今在山东舜达(青岛)
律师事务所执业,以上均为兼职律师。2018 年接受北海国际仲裁院聘请,任仲裁员。
潘昌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