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或“公司”)拟与广州市逸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逸瑞投资”)、广州市众煦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煦环保”)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广东申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公司将于 2022年 5 月 10 日与逸瑞投资、众煦环保就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及经营公司协议》。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申菱环境认缴出资 1,400 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为 70%;逸瑞投资认缴出资 3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15%;众煦环保认缴出资 3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15%,均为自有资金出资。
2、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申菱环境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对外投资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市逸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4MA7M7Y3N8H
3、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 27 号六层 021
4、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江华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证券投资咨询。
逸瑞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逸瑞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众煦环保
1、企业名称:广州市众煦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4MABMWU53X0
3、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 27 号六层 022 房
4、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执行事务合伙人:冯斗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众煦环保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众煦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申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广东顺德
5、经营范围:环保设备与干燥设备及其配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金属结构件加工、机械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6、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申菱环境 货币 1,400 70%
2 逸瑞投资 货币 300 15%
3 众煦环保 货币 300 15%
合计 2,000 100%
注:以上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上述信息为暂定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投资及经营公司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逸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广州市众煦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出资金额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各方投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申菱环境 货币 1,400 70%
2 逸瑞投资 货币 300 15%
3 众煦环保 货币 300 15%
合计 2,000 100%
(二)组织结构
1、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合资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为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合资公司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具体权限在合资公司的章程中明确规定。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由甲方委派 3 名董事,乙方委派 1
名董事,丙方委派 1 名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由董事长担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权限在合资公司的章程中明确规定。
3、合资公司设总经 理,由董事会 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执行董 事会的决议。 具体权
限在合资公司的章程中明确规定。
4、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甲方委派。具体权限在合资公司的章程
中明确规定。
(三)出资安排
前述各方出资应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全部实缴到位。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1、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其他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争议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旨在推进公司在新领域和新市场的开发拓展,充分整合逸瑞投资和众煦环保各合伙人在环保设备、干化设备领域的技术经验优势,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架构和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鉴于目前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尚须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合资公司设立的相关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资金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合资公司运营及管理情况,进行风险防范与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参与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旨在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有利于发挥双方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性、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合资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投资及经营公司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