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窗口期误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接到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林涛先生出具的《关于窗口期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林涛先
生因操作失误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了 3,700 股公
司股票,2021 年 10 月 15 日卖出公司股票 3,700 股,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窗口期
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经核查,林涛先生由于不慎误操作,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买入了公司股票 3,700 股,事后发现买入公司股票,急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了公司股票 3,700 股。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元)
2021 年 10 月 14日 集中竞价 买入 3,700 20.47 75,739
2021 年 10 月 15日 集中竞价 卖出 3,700 21.15 78,255
上述交易产生收益为 2,516 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价格*卖出股数-买入成交价格*买入股数=21.15 元/股*3,700 股-20.47 元/股*3,7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因公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林涛先生本次交易公司
股票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8.14条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相关规定。属于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本次事项的整改情况
1、林涛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交易公司股票属于违规行为,在知悉本次交易后立即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报告,并就本次交易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林涛先生表示后续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其本人的所有证券账户,审慎操作,重视并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