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7 证券简称:漱玉平民 公告编号:2021-019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8号)同意注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4,05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9,184,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9,818,298.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9,366,101.94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3331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已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山大北路支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十一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华龙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7月7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 案》、《关于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并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现增加 14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为实施主体,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近日,公 司、1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 用途
(万元)
1 聊城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615 0 聊城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2 滨州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716 0 滨洲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3 潍坊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691 0 潍坊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4 菏泽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723 0 菏泽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5 淄博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709 0 淄博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6 德州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677 0 德州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7 临沂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684 0 临沂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8 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747 0 青岛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9 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 207844796047 0 枣庄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分行 网络建设项目
10 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622 0 东营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11 泰安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646 0 泰安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12 烟台漱玉平民大药房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6020329022681522 0 烟台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烟台南大街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13 东营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639 0 东营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14 日照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660 0 日照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15 济宁漱玉平民大药房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86611716101421009653 0 济宁地区营销
有限公司 山大北路支行 网络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1: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
甲方2:1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泰安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别签署,不再逐一罗列,以下统一简称“甲方2”)
乙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山大北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1、甲方2与乙方及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2为甲方1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甲方1通过甲方2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甲方1确保甲方2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2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若有),甲方2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2存单不得质押。
2、甲方1、甲方2、乙方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1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1和甲方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甲方1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1、甲方2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1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丙方每半年对甲方1和甲方2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1和甲方2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朱彤、周波兴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2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2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