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5 证券简称:百洋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2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投资金额: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投资金额
本次理财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投资金额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回
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通知存款、国债等。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投资期限一致。
4、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银行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最终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和收益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健全。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